“卡斯特拉斐”侮辱的是中国葡酒文化

在葡萄酒消费比较盛行的浙江温州,国产知名品牌葡萄酒已经被逼仄到狭小的市场,进口葡萄酒则大受欢迎。不过,经营进口酒的企业和国外众多葡萄酒商们也有挠头的时候,因为他们很多“被假冒”了。

《华夏酒报》记者从日前温州市工商局召开的葡萄酒行业整顿规范通报会上了解到,从2009年4月至11月期间,温州市工商局查处的56起葡萄酒业各类违法违章案件中,“傍名牌”的案件占了很大比重,有的葡萄酒标注国外原装进口,实际只是从国外进口原酒汁,灌装、分装则在国内进行。

有意思的是,温州某国际贸易有限公司竟然将“卡斯特”和“拉斐”两个著名的品牌嫁接成了“卡斯特拉斐”这一虚假品牌,公然在市场销售,不明就里的消费者还以为喝到了顶级的进口葡萄酒。

一个处于发展阶段的市场环境需要所有参与者的共同维系、共同经营,才能得以良性发展,这样每一个参与市场的个体才能获得相应的利润回报,短期的投机取巧和巧取豪夺只会加速市场的无序甚至瓦解,最终不仅伤害了整个行业产业,也伤害了每一个参与者。

温州市场的案例显然不是个案,温州工商部门查获的葡萄酒商标侵权案中的“艾斯卡特”葡萄酒,是当事人在香港注册了一家“法国艾斯卡特酒庄有限公司”,然后使用“艾斯卡特”英文商标进行文章来源华夏酒报经销。香港公司只是一个空壳,实际的生产商、运营商均是国内的企业。而在香港注册的假冒“长城”系列葡萄酒企业又何止一家,每年糖酒会上,形形的“长城”品牌葡萄酒足以让人眼花缭乱、目不暇接。

从某种意义上说,“卡斯特拉斐”反映的是国内葡萄酒市场参与者的狭隘和自私,折射的是一种“投机意识”的短期利益争夺,侮辱的则是中国的葡萄酒文化。

相比于白酒和黄酒而言,葡萄酒在中国还远没有形成一种主流消费文化,基于此,从2007年开始,《华夏酒报》每年举办一届中国葡萄酒经济年会,旨在搭建一个国际性的交流平台,引导行业的健康发展。

中国葡萄酒的希望在于发展具有中国风格的葡萄酒,走自己的路子,但发展路径肯定不是这种“卡斯特拉斐”的路子,它需要长城、王朝等国内葡萄酒行业的领军企业带起头,走规范发展的正路。

一个不容忽视的现实是,国内的消费者还没有形成成熟的葡萄酒消费理念和消费规律,葡萄酒市场环境的监管机制尚不完善,正因如此,才使得“卡斯特拉斐”存在着寄生的可能,但如果正规企业能够真正带头,媒体能够正确引导,执法部门能够严格监督,这种“见光死”的生存空间无疑会日渐消失。

可以预见,在不久的将来,那些“卡斯特拉斐”们势必成为“过街老鼠”,因为他们侮辱的是中国日渐成熟的葡萄酒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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