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罗马天主教财务变革

  学界普遍将天主教视为一股思想上较为传统的、较为保守的、顽固不化的封建主义力量,它对西方现代社会的变革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从罗马教会的财务状况来看,自15世纪以来,教会的经济和社会已经从依靠封建主义的特殊权利生存到依靠现代化的财务工具来维持生计。

  这种转变,不但使教会的传统财务制度发生了变革,而且把教会的财务与现代的金融体系结合在一起,把教会的经济活动融入到新的经济制度和制度之中。教会的特权阶级已经和商人、银行家等资本家建立了联盟,这说明了罗马教会在现代初期并不像欧洲其他宗教国家那样具有较大的保守性,它的体制变化并非异常的倒退。

  金融变迁是现代经济社会变迁的一个重大课题。本文将从罗马教会的财务体系大约从13世纪初期开始,到14世纪才得以发展。那时,罗马天主教有自己的圣库作为其中央财务部门;欧洲许多国家都设立了税务所,设立了税务专员,征税种类繁多;贸易中的税收是由商业银行来完成的。

  因此,金融体系将会遍布欧洲。15-17世纪,伴随着宗教的大分化和民族国家的崛起,罗马天主教的财务制度和资金来源都有了很大的改变,并逐渐融入到了新的经济和社会秩序之中。从财务的视角来看,教会在现代社会中的变革。

  教会的财务变革始于传统的财政体制瓦解。传统上,教会的收益分为两大部分:世俗的收益和精神上的收益,教皇是教皇行使自己的权力所获得的收益,它体现了教皇与教廷、教皇直属教皇的教派和教皇的世俗封臣的联系;

  后者是指罗马教宗在担任天主教的全球领袖时所得到的收益,它体现了罗马教宗同欧洲其他国家的教堂之间的经济联系。这两种收益的变动,在本质上是两个不同的教宗权利的演变过程。法国的法伯尔很清楚这一点,他说:“一张中世纪的教皇名单,是一张关于神圣权力和教义的最好的描述。”

  很明显,如果罗马教宗能够依靠它的封建专制生活,那么他就无法改变它的固有体制;而且,只有在其权利逐步失去导致其收入急剧下降的情况下,财政体制的转型是可行的。所以,我们必须从对金融体制的研究入手。

  在财政收入和支出构成上,在大分裂之前,罗马天主教的组织形式比较稳定。在精神上,每年有若干主要的税收是:圣战争11917英镑,或七千五百弗林尔;援助金平均每年50,000佛罗林;

  该职位的费用预计为60,000弗朗;年平均收入在7到80,000佛罗林之间;剥夺的平均工资为10,000佛罗林;费用大约是3000弗朗;秘密费用的收取比较不固定,平均每年在3000到5000佛罗林之间;平均每年的调解金少于2000弗朗。

  总共有27到280,000弗朗。彼得的收入,在罗马人中,一年可以给罗马皇帝四千五百到九千佛罗林。宗教组织缴纳的保护费总共只有两千佛罗林。在13世纪中叶,世袭贵族缴纳的赋税非常不固定,每年大约有5000佛罗林;最主要的是罗马的财政,在那时,每年大约有2.5到30,000弗朗。总共40,000弗朗。

  通过这种方式,每年的平均收益是28到330,000弗朗。其组成主要是授职费、圣战年金等属灵性收入,约占全部收入的90%;而教会的财政收入只有10%左右,这是一个很小的变化。我们都明白,精神上的收益依赖于教宗在不同国家的教堂里的实际掌管,而这些来自精神财富的巨大财富,恰恰反应了宗教权力在那个时代的统治。

  那时的开支,以军费、俸禄、赈济等为主,大约也是开支的九成,这是一种传统的收入和支出方式。虽然在不同时期和不同的背景下,这些模型都发生了相应的调整和改变,但整体上并没有发生什么突破。这也是为什么十三世纪和十四世纪教廷每年的税收都保持在三十万弗朗的水平上。

  教堂财政收入的变动是从大教堂的大分裂开始的。15世纪初期,由于罗马天主教失去了对欧洲的赋税,限制了司法权,限制了教会的权力,使信徒的人数急剧下降。由于缺乏收入、剥夺收入等,难以获得“圣战”的税收和福利,教职费用和养老金收入大幅下降。

  14世纪,遍布欧洲各地的税区为教会的总收益贡献了75%一90%,但是到了1500年,已经下降到了3%,为了应对经济困境,罗马皇帝在整顿原有的税收的同时,也加强了对罗马的经济发展。I13税收的增长,是由于授职费和秘密费的限额的增长,例如1417-1431年,马丁五世将美因兹的教职费从5000弗朗提升到10,000弗朗,波兰格涅兹诺的大主教从200佛罗林提升到了5000弗朗,等等。

  因此,自15世纪以来,教会的财务逐步由依靠精神的收入转向依靠世俗的收入。大教堂的大分立已经破坏了精神财富的垄断。自那以后,罗马教会的税收在教会的总收入中占据了很大的比例,从1480年到1680年达到了66.7%,到16世纪中期达到了74%,到了17世纪中期,宗教收入已经超过了83%。

  从15世纪中期开始,罗马的经济和教会几乎融为一体,罗马帝国是教会的经济支柱,而罗马的罗马皇帝已经是意大利的国王了。这种改变产生了深刻的后果,即教皇对各个国家的宗教的控制力不断减弱,当地的财源也渐渐被王权所掌控,而在金融方面,也体现在了教廷的传统金融体制上。自此之后,他不得不依靠罗马帝国那微不足道的资源和新的金融体系来维系自己的生活,这也是教会被逼着加入新的经济体系的原因。

  15世纪的金融结构发生了巨大的变化,使教会的财务从富裕的顺差变成了财政逆差。据一些资料记载,13世纪和14世纪,欧洲各地的税收机构源源不断地向意大利输送财富,每年有三十万弗朗,每一任的主教身上都有一百万弗朗。

  由于其强大的财政实力,教会势力可以作为对王权的制约;而大量的资本累积也是意大利最早期的资本来源。从十五世纪开始,教会就从每年的大笔盈余,变成了供不应求的状态。从1480年到1700,罗马天主教的负债迅速增加,从300多万斯库迪猛涨到3000多万斯库迪,因此,他的负债已经成了最大的压力。

  从15世纪开始,罗马天主教的财务历史就演变为一本关于借款和信贷的历史,虽然在此之前,罗马的教会也曾借过一些短期或长期的借款,比如13世纪晚期的西西里祈祷,教会和商人之间的大量短期借款,而在阿维农时代,教会为了恢复教会的统治,大量的借款,但是,这些借款并没有对教会的经济造成任何实质性的伤害,那时候,罗马的经济状况还算不错,而且还很充裕。

  在大教堂的大分化之后,教廷一直在亏空,为了应对财政危机,不惜举债,教皇们经常借钱给商人、教派的封臣、君主,抵押教会的地产,抵押教皇国的村庄和城镇,甚至教会的王权,这些都是教皇的财务问题,到了十五世纪末期,罗马皇帝已经没有能力支付他多年的债务了,只能让他的债主们直接参加他的年金的发放。

  另外,罗马的利奥十世和克力门七世(1523-1534年)都通过向保税商人出售一定的期望收益来获取预付款。在他统治时期,支付这笔购买费用,在他个人的财产中占有8%。

  从16世纪开始,罗马天主教为了应对经济上的困境而采用的“倒买倒卖”,后来又逐步发展为教会主要的借款和金融策略。博尼法斯九世(1389-1404)发生的财政问题促使他想出了一些新的赚钱方法,他是首个卖神职的主教,他以公文和大赦法庭的官员的身份来卖钱。

  从1458-1464年起,罗马天主教的主教们不断地扩大招募官员的数量,建立了长老会、红衣主教团等新的组织,这些组织是由教会资助的,由教会的会员来支付。从1471-1484年开始,塞克图斯四世的变法比以前的变法更加严重。

  他一次创造了三个新的团契,一个是24人的秘书处,一个是经纪人团体,有100个会员。出售官员以赚取金钱,例如上面提到的24个文员职位,每个职位的价格是2600弗林尔。

  虽然教会的法律学者并不愿意将卖官的收购当作一种资本,而是用一种所谓的“终生薪金”来掩饰自己获得的利益,但实质上却是一种长期借款,买官的人其实就是教宗的股票持有人,卖官的钱就是他们的投资,而官员的薪水就是基金的利率。

  教会设定的利率是9%一11%,但事实上很难实现,1525年是5.8%,1564年是6.4%,16世纪后期是6%,1619年是4.8%。这主要是因为16世纪和17世纪鬻官的市场异乎寻常的繁荣,把卖官看作是一个很赚钱的地方,因此,教会可以在不减少价格的情况下,大幅提高官员的数目,如圣库执事的指数从1514年的100增至1564年的300。

  二是,罗马皇帝用白银和白银之间的价格差距,让官员们以黄金来换取金钱,而教会的官员们,每年都会拿到一枚银币作为酬劳。

  举债、卖爵、发行国债表明,教会的经济活动已与商人、银行家和金融市场紧密相连,因此必须建立起一套有效的制度。这就使得教会的传统财务制度发生了变化。在最近几年里,罗马天主教神权的完全消失,使它失去了它在四个世纪的普遍性质和权力,它的责任变成了管理教会的财政,它的地位降低了;

  由于教会内部的大分化,圣库人员过多,组织过多,办事不力,这使得它很难应对迅速变化的信用市场。因此,原本没有财务的神职人员,也就渐渐脱离了这个角色。职俸局是由罗马教宗授予「不设枢机主教评授教职薪俸」之权力而设立,意在干涉特定教区之人员,使之能更好地掌握神俸,并从中获利。

  因此,14世纪,在内阁中设立了一个职位办公室,专门处理任命和批准被保存的神职人员,直到马丁五世时期,它才从内阁中脱离,它的力量和体制得到了极大的发展。他是教会最核心的一位,也是最亲近的幕僚与心腹,经常受他的命令。

  没有商业银行的经营,信用是必不可少的。虽然罗马天主教早就将银行者列入其金融机构,但是它的首要功能是运送税收,储存教会的收益,以及有时支付给罗马的长途支出。从15世纪开始,银行业发挥了越来越重要的角色。那时,在教堂的宝藏中,已经设立了一个储藏室,通常是由一位银行家担任,作为他的财务代表。

  圣库局和圣库局都将教宗的财政收入储存在这里,保管主任根据教皇、圣库长、财务官或其它被批准的圣库人员的指示而支出。不管是收钱还是给钱,都要记录在案。除了自己留下的一部分,还要准备两个拷贝,分别送到了神殿和财政处。

  这些流动帐户叫做《收支账薄》,由国库每个月核对一次。如果罗马教宗有亏损,储备局需要支付预付款,以填补教会的财务缺口。

  同时,在信用危机面前,罗马的罗马皇帝也意识到建立储备基金的重要意义,从而改变了私人银行的功能。14世纪时,很多罗马主教都拥有私人宝藏。

  约翰二十二世是私人银行的创始人,他的私人资金总额要远远高于600,000弗朗。有一次,他“从私库中”拿出了四十万弗朗,要不是有了这些钱,他就会亏空。从他到现在,每一任的主教都拥有一笔庞大的财富,少则数万,多则数十万,多则一千万佛罗林。

  起初,罗马天主教设立私人银行,是想让罗马人可以自由支配自己的资金,而这些钱都是不能向公众公布的,但是大部分都是通过给亲属提供资金来保持自己的裙带关系。在15世纪,由职工处代行行政职能后,私人仓库的作用曾被削弱,基本上变成了一个专门用于存放专门用于存放圣战资金的仓库。

  综上所述从以上的研究可以看出,自15世纪以来,罗马教会已经发生了根本的转变,从依靠封建的专制统治,到依靠现代化的财政制度来维持自己的日常生活。这种转变,不但使教会的传统财务制度发生了变革,而且把教会的财务与现代的金融体系结合在一起,把教会的经济活动和新的经济制度和制度有机地结合起来。

  诸如“禁止取息”、“生意人不可入乐土”之类的传统的商业道德准则已经被搁置一旁。在新的经济制度下,教会的贵族与商人、银行家等资本家庭形成了联盟,从统治阶层的社会组成上来分析,罗马教会与欧洲其他宗教国家相比,都没有那么多的保守性,而商业银行团体在教会中的崛起则是西欧现代转型时期的一个共同特点。

  这种阶层的结合,让意大利在16世纪的狂风骤雨的宗教变革中,逐渐地走上了一条稳健而又缓慢的道路;这也让由罗马教宗领导的天主教在近代的社会中拥有了更大的适应能力和更广阔的发展空间。但他的改变,却并没有那么积极,反而充满了被动和被动。

  说句不好听的,罗马教会并没有从中世纪里“脱离”,反而被现实的社会和经济发展所“赶出了中世纪”。这是我们在评价罗马教会的现代变革过程中应该关注的一个根本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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